耐思智慧域名隐私保护服务条款

发布时间:2018-03-07 16:46:03   浏览人数: 337642 次  

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域名隐私保护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服务条款”)。您只有同意下述服务条款才能继续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申请程序。如果您愿意接受我们的服务并同意此条款,请确认勾选并进行后续操作;否则,请退出申请程序。

 

域名隐私保护服务条款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同意,一旦开启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即视为用户已完全接受本《域名隐私保护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即本服务条款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用户保证,接受本服务条款不会违反用户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服务商及/或耐思智慧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

 

第一条 项目和术语解释

1-1“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域名隐私保护服务是一种域名增值服务,即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适当保护用户的注册联系人、管理联系人、技术联系人、缴费联系人等信息(使用户提交的有关注册信息不在域名whois数据库中公开显示)。通过此项服务,可以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不被公开,减少垃圾邮件和针对用户个人信息的窃取等。

1-2“用户”是指自愿选择并开通耐思智慧提供的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并接受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的主体。

1-3“服务商”是指按照ICANN规定,为用户提供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的机构,本服务条款中特指广东耐思智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其关联的注册商。

1-4“耐思智慧”是以耐思智慧IISP.COM)作为域名业务品牌,自营及/或接受广东耐思智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珠海耐思智慧)的委托经营,开展域名注册及相关经营业务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耐思智慧作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接受服务商委托,为用户开通、提供域名隐私保护服务。

1-5“ICANN”:是指TheInternetCorporationforAssignedNamesandNumbers,即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2-1用户应保证,

2-1-1用户为某个域名申请开启/关闭隐私保护服务的前提是,其本人为该域名的持有人或已经得到域名持有人的充分合法授权,用户并对其开启域名隐私保护服务操作的行为或结果承担责任。

2-1-2用户申请域名隐私保护服务不是为了任何恶意、非法之目的,并且该域名的注册、和使用行为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所有可适用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计算机和互联网行业的行业规范和惯例;

2-1-3用户申请隐私保护服务的域名,没有侵犯耐思智慧、服务商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知识产权;

2-1-4用户为域名开启隐私保护服务,不会使耐思智慧/或服务商处于违法或违约的境地。

2-2用户理解并认可,是否开启域名隐私保护不影响用户应当按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要求填写和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及相关材料的义务。用户进一步保证,一旦域名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用户应及时进行在线更新。

2-2-1若用户填写和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耐思智慧一经发现,有权暂停对该域名的隐私保护服务,并强制修改其域名注册信息以符合相关规定,或进行其它必要的操作(包括暂停域名(hold)/删除域名/转移域名等)。

2-2-2同时,耐思智慧有权要求用户立即提供其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信息,或自行将其注册信息更新。如果用户在耐思智慧提出要求后的5日内提供或者自行更新了注册信息且注册信息符合相关要求的,耐思智慧可恢复该域名的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如果用户在耐思智慧提出要求后5日内仍没有提供或者自行更新注册信息的,耐思智慧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删除该域名。

2-2-3本条款内容不代表耐思智慧具有审核用户域名注册信息的义务,用户应对自己所填写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性承担责任。

2-3用户应遵守ICANN及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耐思智慧颁布或签署的与域名注册、使用、争议相关的管理政策、规定、服务条款、服务商就域名隐私保护服务所制订的规则、规范等,用户任何违反前述管理政策、规定、服务条款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相关域名的隐私保护服务被暂停直至终止。

2-4用户理解并同意,服务商将提供统一的whois保护信息内容,用户不能自定义whois保护信息的内容。

2-5用户理解并同意,耐思智慧为用户提供域名隐私保护服务,仅是指耐思智慧不会在域名whois数据库中公开用户所登记的有关域名注册信息,并不表示耐思智慧对该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耐思智慧亦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用户申请了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的域名注册信息不被公开。为此,耐思智慧有权:

2-5-1按照ICANN的要求,将注册人真实信息进行保留并且托管到第三方;

2-5-2按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要求,上报该域名的真实信息;

2-5-3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法院、主管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权利人提供该域名的真实信息;

2-5-4通过自行判断,对认为不适宜开启域名隐私保护的域名,不予提供域名隐私保护服务。

2-6用户理解并同意,域名开通隐私保护服务后,耐思智慧及服务商并不负责转发用户的任何电子邮件及信件(包括但不限于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邮件、信件以及与该域名有关的一切电子邮件及信件)。如用户不同意本条规定或仍希望收到他人按照域名注册信息上的联系方式(即其被隐藏的联系方式)发送的电子邮件及信件,可以选择暂停或者删除本服务。

2-7耐思智慧会根据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政策变化、服务商的授权范围以及域名行业的发展情况等原因,适时增加或减少开通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的域名类别、可隐藏的whois信息字段等。此等功能的增加、减少或关闭,耐思智慧无须提前通知用户。

 

第三条 费用

3-1耐思智慧及服务商当前就其所提供的域名隐私保护服务,暂不向用户收取费用,但用户理解并同意:

3-1-1耐思智慧及服务商在一定期限内免费为用户提供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并不排除耐思智慧及服务商未来某一时间就其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的可能,届时耐思智慧将通过发网站内公告或在网站内合适版面发通知等方式公布收费政策及规则。

3-1-2耐思智慧在一定期限内免费为用户提供的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外,用户仍需要按照耐思智慧官网公布的价格体系之相关标准,向耐思智慧支付相应域名的注册费用;

3-1-3耐思智慧及服务和未来对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实行收费时,将向用户提示届时执行的服务收费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等相关信息。如用户不同意耐思智慧届时公布的新服务条款及相关文档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用户有权且仅有权停止继续使用耐思智慧的隐私保护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则视为用户完全接受耐思智慧的新的服务条款和相关规则、规范,用户应按照要求缴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3-2对于收费服务,用户应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支付续费款项,以使服务得以继续进行。如届时耐思智慧对价格进行调整的,用户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价格履行续费义务。

3-3对于收费服务,耐思智慧保留在用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或者终止服务的权利。

3-4对于收费服务,用户完全理解耐思智慧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均为耐思智慧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第四条 服务期限及终止

4-1本服务的服务期自用户接受本服务条款,开通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功能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之时止

4-2发生下列情形的,本服务终止:

4-2-1用户自行关闭本服务的;

4-2-2域名管理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决定终止服务或者通知耐思智慧终止服务的;

4-2-3国家主管机关、司法机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等通知耐思智慧终止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的;

4-2-4用户提出将域名转移到其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处的;

4-2-5该域名处于非正常状态和/或存在争议和纠纷的;

4-2-6用户对收费的域名隐私保护服务(如有)到期未续费的;

4-2-7用户主体资格不存在或者消亡的。

4-3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终止的,该域名在域名whois数据库中公开显示的信息将自动还原为用户填写的注册信息。

 

第五条 隐私保护效果展示

1.开启隐私保护前

RegistrantName:LiuSiming--显示用户的名称

RegistrantOrganization:GuangDongNaiSiNiKeInformationTechnologyCoLtd

RegistrantStreet:7A-1,7thFloor,No.6JingyuanRoad,JidaIndustrialZone

RegistrantCity:Zhuhai

RegistrantState/Province:GD

RegistrantPostalCode:519000

RegistrantCountry:CN

RegistrantPhone:+86.07568298700

RegistrantFax:+86.07568298700

RegistrantEmail:nicenic-customer@qq.com--显示用户的邮箱

 

2.开启隐私保护后

RegistrantName:DOMAINPRIVACY--统一显示这个名称

RegistrantOrganization:DOMAINPRIVACY

RegistrantStreet:ROOM1704,HANGLUNGCENTRE,PATERSONSTREET,CAUSEWAYBAY,HONGKONG.

RegistrantCity:HK

RegistrantState/Province:HK

RegistrantPostalCode:510000

RegistrantCountry:CN

RegistrantPhone:+86.7563366365

RegistrantFax:+86.7563366365

RegistrantEmail:privacy@iisp.com--统一显示这个邮箱

 

第六条 免责与责任承担

5-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等。

5-2如因国家域名管理办法、ICANN政策、各域名注册管理局的要求等,导致耐思智慧提供的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的部分或全部不能执行的,耐思智慧予以免责。

5-3用户理解并同意,耐思智慧不承担由于以下事项引起的问题和责任:

5-3-1由于技术、电信线路和设备问题、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5-3-2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用户的账号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5-3-3由于适用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而引起的问题或责任;

5-3-4由于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5-4任何情况下,耐思智慧均不对用户使用或不使用隐私保护服务的任何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用户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5-5如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或者ICANN、域名管理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规定/政策等内容,耐思智慧将根据相关规定和/或有关机关做出的决定、通知等停止本服务,同时耐思智慧还将保留追究用户因违反相关规定而给耐思智慧造成的损失的权利。

5-6 用户利用隐私保护服务从事网站违法活动、散布不良信息、垃圾邮件或侵犯知识产权,如商标侵权等,举报者可通过http://iisp.com/customer/reportabuse.php耐思智慧公司进行投诉举报。

5-7本服务条款其他条款对于责任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争议解决

6-1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耐思智慧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7-1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ICANN、有关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政策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7-2对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不应影响条款的解释。

7-3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耐思智慧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在线域名隐私保护服务条款,并自愿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进入在线域名隐私保护服务的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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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珠海知名律师 广东笃行律师事务所 夏天风 律师